邢台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金牛阳光苑西区“智慧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金牛阳光苑西区“智慧小区”建设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邢台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金牛阳光苑西区40栋6577户,及配套公建“智慧小区”建设。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滨江路以西、七里河以南,南水北调干渠西侧;
2.3招标范围:金牛阳光苑西区“智慧小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视频安防系统、AR高点系统、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梯控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移动巡更系统、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及监控中心建设等十个部分内容;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西区AⅡ和C组团工期总计70日历天,AⅠ和B组团工期总计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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